<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网站支持IPv6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足球比分365cv_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体育平台真假怎么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2日   文字大小:[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办发〔2016〕76号
        制发机关  足球比分365cv_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体育平台真假怎么分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5-17 13:28:32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足球比分365cv_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体育平台真假怎么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足球比分365cv_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体育平台真假怎么分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

         

        足球比分365cv_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体育平台真假怎么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做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3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棚户区改造相关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三条 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承担市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各区住建、财政部门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实施工作。各级发改委、审计局、民政局、工商局、征收办、政府采购中心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涉及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市、区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棚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棚改项目地块等前期准备工作,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限期完成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申请手续,确保年度建设计划如期实施。

         

        第二章 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是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和资金筹措,授权市、区住建部门作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购买主体,按有关规定开展政府购买棚改服务。

          第六条 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包括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当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改服务。各地原融资平台公司可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在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前提下,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改服务。

          第七条 承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七)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棚改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承接主体的资质及具体条件,由购买主体根据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结合购买棚改服务内容的具体需求确定。

         

        第三章 购买内容及指导目录

          第九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内容包括棚改征地拆迁服务、安置住房筹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改货币化安置服务等方面,不包括棚改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

          第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将棚户区改造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会同住建部门确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政府职能转变及公众需求等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第四章 购买方式及程序

          第十一条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程序:

          (一)制定规划计划。购买主体根据属地棚户区项目实际及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统筹考虑购买服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制定未来3到5年购买棚改服务规划以及年度实施计划,明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目标、实施方式和绩效指标等内容,科学评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经费需求并编制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二)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实际服务需求,对购买主体确定的年度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逐年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年初预算安排有缺口确需举借政府债务弥补的,可申请省人民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

          (三)组织实施购买。购买主体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相关的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方式审核、信息公开、质疑投诉等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

          (四)签订服务合同。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棚改服务项目,按规定程序确定承接主体后,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按照合同管理要求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合同应当明确购买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等要求,以及资金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五)督促合同履行。棚改服务购买主体应当加强合同管理,指导、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完成服务计划,保证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相关规定和合同执行进度支付款项,并根据实际需求和合同规定积极帮助承接主体做好与相关政府部门、服务对象的沟通、协调。

          第十二条 承接主体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计划,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严禁转包行为。承接主体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购买主体应当及时组织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加强管理。

          第十三条 各地区、各部门要健全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加快完成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支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实施。

         

        第五章 预算及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 财政部门在布置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时,应当对购买棚改服务相关预算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在预算报表中制定专门的购买服务项目表。购买主体应当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结合项目特点和相关经费预算,综合物价、工资、税费等因素,合理测算安排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支出,按照要求填报购买棚改服务项目表,并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同时反映在政府采购预算中,与部门预算一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审核后的购买棚改服务项目表,随部门预算批复一并下达给相关购买主体。购买主体应当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购买服务项目表,组织实施购买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 承接主体应当建立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台账,记录相关文件、工作计划方案、项目和资金批复、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工作汇报总结、重大活动和其他有关资料信息,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第十七条 承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规定,对购买服务的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第六章 绩效和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的要求,加强成本效益分析,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绩效评价工作。

          财政部门应当推动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专业机构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推进第三方评价,按照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短期效果评价与长远效果评价、社会效益评价与经济效益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九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行为信用记录,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黑名单。民政、工商管理及行业主管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将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行为信用记录纳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二十条 购买主体应当加强棚改项目标准体系建设,科学设定服务需求和目标要求,建立服务项目定价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合理编制规范性服务标准文本。

          第二十一条 购买主体应当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全过程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将承接主体的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行为纳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

          第二十二条 购买主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以及预算公开的相关规定,公开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活动的相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第二十三条 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监督、审计,确保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对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以及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江阴市、宜兴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责编:法制办

        关于开展“我为家园献良策”
        “金点子”征集活动的倡议

        广大市民朋友:

          自2016年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我们齐心奋进、并肩拼搏,共同走过了难忘而辉煌的五年,合力书写了“十三五”发展的精彩篇章、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硬答卷。今天,我们又站上了新的历史起点。经省委批准,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将于今年9月下旬召开,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会议将围绕践行新发展理念,研究部署未来五年全市高质量发展大计,勾勒描绘共同富裕的幸福美好城市崭新蓝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两在两同”建新功、市委“三强三促”开新局部署要求,主动问政问需问计于民,同全市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让全市上下更好发挥“主人翁”精神,凝心投入、聚力推动“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共建共享幸福美好城市,我们共同倡议,从即日起至9月10日,在全市开展“我为家园献良策”“金点子”征集活动。

          聚众志,成坚城;集众智,成良策。我们期待、也相信:通过这一活动,深入发扬民主,使市委的决策部署更加符合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真心听取民意,使各界人士的意愿心声得到更加顺畅的表达;广泛集中民智,使锡城百姓的聪明才智得到更加充分的释放;更好凝聚民心,使我们在新时代“赶考”路上底气更足、信心更足、干劲更足!

          人民群众是城市的主人,幸福生活需要你我共同创造。真诚欢迎广大市民朋友以及关注关心无锡发展的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支招、献计、出点子。对您的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用心倾听、梳理研究并推动落地转化,使之成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生动实践和发展实效。让我们共担新使命、携手再出发,在新征程上阔步向前、一往无前!

        具体参与方式如下:

          1、线上参与:无锡发布双微账号(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无锡日报、无锡博报、灵锡一点通双微账号,“中国无锡”微信公众号,无锡观察、无锡博报、智慧无锡、灵锡客户端,中国无锡政府网、魅力无锡英文网、无锡新传媒网、太湖明珠网,各市(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官方发布账号

          2、拨打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3、寄送信函:足球比分365cv_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体育平台真假怎么分民中心2号楼807办公室

        足球比分365cv_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体育平台真假怎么分总工会 共青团足球比分365cv_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体育平台真假怎么分委 足球比分365cv_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体育平台真假怎么分妇联 足球比分365cv_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体育平台真假怎么分老龄办 无锡日报社 无锡广播电视台

        2021年8月17日

        主要征集方向

          1、在促进就业、支持创业上出更多好政策,拓宽增收渠道,让老百姓的“口袋”更鼓,您有什么“金点子”?

          2、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推广“就近办”“不见面”服务,方便群众办理社保业务,您有什么“金点子”?

          3、进一步强化精准帮扶和社会救助,让各类困难群体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生活无忧,您有什么“金点子”?

          4、规范教育秩序,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您有什么“金点子”?

          5、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让群众看病就医更便捷更舒心,您有什么“金点子”?

          6、促进文化、商业、旅游三者融合,让无锡成为海内外游客的首选地、必到地,您有什么“金点子”?

          7、因地制宜建设群众健身场地,推动“10分钟体育健身圈”提档升级,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动起来”,您有什么“金点子”?

          8、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顺畅衔接,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您有什么“金点子”?

          9、充分利用城市“边角料”空间,加强小游园、口袋公园建设,让老百姓“出门见绿、移步进园”,您有什么“金点子”?

          10、提高建筑品质和住房保障水平,让更多老旧小区拥有国有物业“新管家”,提升居住舒适感满意度,您有什么“金点子”?

          11、打造全国最优营商环境城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活力,您有什么“金点子”?

          12、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新一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构建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您有什么“金点子”?

          13、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共建宜居宜人的“美丽无锡”,让群众享受更多绿色生态福祉,您有什么“金点子”?

          14、率先实现碳达峰,打造碳中和先锋城市,构建绿色低碳的经济新体系和生活新风尚,您有什么“金点子”?

          15、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干净美丽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您有什么“金点子”?

          16、推动锡澄锡宜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魅力都市与美丽乡村交相辉映,您有什么“金点子”?

          17、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整体提高文明素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您有什么“金点子”?

          18、构建最佳人才生态链生态圈,聚好用好各类高端人才,让创新成为无锡更加鲜明的品格,您有什么“金点子”?

          19、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升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使无锡更加出彩焕彩精彩,您有什么“金点子”?

          20、纵深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夯实网格化基层基础,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无锡、法治无锡,您有什么“金点子”?

        我已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