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100项事项分5类管理
发布日期:2017-12-2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江苏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全面复制推广上海浦东新区经验,将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京江北新区及全省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证照分离”改革旨在解决企业准营环节办证多、办证难等问题,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便捷高效。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江苏将全面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成功经验做法,将100项行政许可事项,根据不同情况,采取5类管理方式:
对企业能够自主决策的经营活动,取消行政审批,或改为备案管理;
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的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
对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定领域,继续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风险防范。
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进转变行政理念,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激发商事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江苏省改革试点中,取消审批的事项有7项,其中包括出版物出租经营、药品广告异地备案、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一、二类)、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车辆营运证核发等5项完全取消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可直接开展经营活动;小餐饮店经营许可等2项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此次改革试点期截至2018年12月22日,试点地区将在2018年1月底前制定“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通知还要求省各有关部门支持试点地区的改革,帮助解决改革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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